离婚协议书撰写指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分割,但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达成协议。2.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并约定债务的偿还方式和违约责任。3.子女抚养:对于未成年子女,应当明确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的探视权利,以及抚养费用的承担比例等。对成年子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相关扶养责任。4.财产转移限制:在离婚登记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对方的财产权益。5.其他约定:双方可以就其他事项(如住房分配、家庭债务清偿顺序等)进行合理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签字,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内容一旦确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1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对外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3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各项财产的权属、收益及其他物质利益的事宜,也可以在离婚时予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照顾各自的抚养子女等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平等分配;但是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9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扶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双方应当就抚养未成年子女达成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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